兄弟连姊妹花

 
    今年夏天,我和霸哥[1]一起做了短暂的旅行,喝酒抽烟K歌泡吧并且做了很多荒唐事。那天吃完早饭,在四川一个小城市的书吧看书。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一带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桥亭子。我们都希望时间可以过得快一点,于是我们疯狂翻书,一页一页翻过去,仿佛日子也可以那样翻过去。现在我一天12小时泡在实验室,终于忙得心满意足。不知道地球背面情况如何,霸哥只说他买了新的鼠标,离拿到驾照更近了一步。
 
    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因,我不能告诉你霸哥姓戢——我用不着翻硬币也猜得到你正在找字典。事实上,七年以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站在班级队伍的最前排,准备出发参加清华入学典礼的时候,他就信誓旦旦地表示我肯定不认得那个字。当然,我最终也成功证明了自己的无知。
    从此以后,教新结识的无知青年认字成为他生命中欲罢不能的乐趣之一。并且每每摆出一脸无奈,声泪俱下地控诉这个生僻字毁了他多少跟人搭讪的机会。
    天地良心。
    我们已经认识七年了,见鬼,要是结婚也该痒了。
 
    后来,我们成了大小班头,他由于为我党工作而官高半级,这种地位差别逐渐延伸到生活中,典型的写照便是:每次K歌他都按惯例点几首干吼的歌,一旦唱不上去,便扔过来一个话筒要求和声。一把手朝东,我敢往西?
 
    后来的后来,他在某个寒冷的北京冬日清晨把我从旅馆接回他的住处,大小旅行箱装满我从美国逃回的狼狈。他把床和被子分我一半,并且开始忍受我身上“闻起来像花露水”的香水味。
    我们都做些什么呢?阅读新浪上光怪陆离的社会新闻,以及收看每天深夜的电视购物,用非常诡异的音调大笑,然后开始愤世嫉俗地骂娘。如果你碰巧从楼下经过,一定认为上面简陋的出租房里住着两个人生惨淡的愤青,没错,有那么几分钟,我们的确浑身上下充满了莫名正义感,觉得这个世界如果少了我们这样的人就真的完蛋了。
    这种情景让我想起[friends]里的一句台词:这是群体性动力失调的正常反应。
    是的,我们一起看过大半,最爱的场面自然是当Joey说"How are  you doing?" 爱不释手反复推敲,必须承认的是,虽然我的口音比他纯正,但他的表情——你真不该错过的。
 
    我们还做些什么呢?骂街之后一身清爽地走去巷口的小店吃烧烤喝啤酒。只是话题早已从激进转向八卦。当然,男人也八卦,只是我们能够从容克制这种欲望,并且矜持地把乐趣留到恰当的时间,比如夜深人不静,北京边缘依然尘土飞扬热闹喧天的时候。
    不知不觉,啤酒瓶从桌上堆到脚下,通体筋脉活络,两腮飞红。主题乘了热气球飞向未来,未来的未来,我们忽然觉得眼前一抹黑,显是被吓到了。沉默半响,总会有个人承受不住先开口:算了,回家吧。
 
    即便如此,喝到酩酊大醉不省人事的时候仍然屈指可数,他曾经用二锅头把我放翻,我也用芝华士还以颜色。在意识到强强联手前途无量之后,我们毅然在地震之后深入虎穴拜访一干弟兄,并且成功避免让自己沦为酒桌上的灾民。
 
    霸哥生来幽默,搞笑搞得神不知鬼不觉,所以我特别乐于带女同学们去见他,借以抵消自己时刻保持冷场的超强能力。
 
    当酒量和幽默合二为一,酒桌之上便无人有机会插嘴。他永远都在推脱祝酒词,永远都在眼看犯了众怒,才软绵绵地站起来,小声道:那我就讲几句。
    结果是,苹果皮的女朋友一顿饭下来放出狂言:霸哥日后要是再说自己不善言辞,我就撕他的嘴。小妹妹,如果能撕,我们能眼看他活到今天?
 
    当然撕不得。究其原因,不得不夸霸哥记忆力好,尤其是别人做的蠢事、出过的丑,简直如数家珍,让你没法不怀疑他有本专门的小抄。久而久之,你便不由自主地自我矮化,而他的形象始终高大威猛英明神武,你一定见过劲霸男装的标志,就是那种气势。
 
    工作间隙,我在站在安城微凉的午后阳光中点燃一支烟,而我知道,此刻地球的另一端,他也一定坐在电脑前抽烟。突然想写点什么,不为纪念某个人,因为在中国讲究的是盖棺论定。而我们还有几十年的路要走,至少我希望如此。
    那么权当是缅怀一段时光吧。
 
[1] 我对他最常见称呼。由于大学四年典故颇多,霸哥的诸位小弟陆续创造出了例如k-boxing (kb), bj, 卢浮宫、弗拉基米尔、大波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讳称。
 
Sept 26, 2008  20:11
ERB4104

海.十四行

 
大雁翱翔而过天庭的宫闱
众神的盛筵在梦境中蜿蜒
远方有塞壬的歌声
和娇艳不羁的玫瑰
 
我们等待日以西沉
披上华丽而轻薄的斗篷
在明月半圆的夜晚重逢
星星说它看见了光
 
请让我替你哭泣
当你用呵护一只甲壳虫的手
爱抚比它还小的我
如果这是神的领地
你便是千里烟波
将我环绕成一座岛屿
 
Sept 16, 2008  01:27
北木

没有手机的日子

 
    等到小说连载完,大家再看到这篇日子的时候,或许故事将是另一个版本。仿佛乘坐时间机器旅行,苦难的记忆瞬间变成历史教科书。这种时间上的错乱很有趣,每次重读去年九月写好但始终未出的邮件时,也会有同感。按图索骥重温彼时悲伤交织的景象,历历在目却又虚幻得不再真切。人生就是这样奇妙,永远在路上,永远回不去。
 
 
    安城的空气,入夜后热量四散奔逃,令人无法相信仍旧是八月的光景。站在阳台上抽一支烟,三天来的第一支,为的是保持清醒,好尽快将身体的指针与大洋这边的时间同步。一方泳池在面前闪烁成璀璨的玉,汇聚大地的寒冷,冷到骨子里。几只顽强的昆虫在草堆里声嘶力竭,它们想必明白,这台大戏眼看就要落幕了。
 
    交通靠步行及搭公车,交流靠欢天喜地的洋文,日程安排靠纸上的清单。要做的事太多,繁繁复复,情绪掉进两年前的陷阱,只是少了新鲜。家徒四壁,于是百叶窗在风中哗哗作响,显得格外刺耳。找一张温暖的床成为当务之急,它不必拥有华丽的造型,也不必代表幸福的归属,它是生存的需要。
 
    没有手机的日子,身体之间的距离可以用光年来衡量,倍感孤立的同时,也自在得不至于被时时念及。其实该念及的总也逃不掉,只是再也没有机会用语言来表达。相反,若能长久保持倾诉与倾听的姿态,那必定是微妙的若即若离的关系,因为大概审美疲劳这件事是当仁不让的宇宙准则,从这个角度来讲,适当沉默反倒是保鲜的好办法。
 
 
    坐在正午的阳光里,咬着吉米琼斯家的三明治,喝着久违的胡椒博士,看着黑人兄弟摇摆着走过。借火,点燃一支烟,时光显得绵长而细腻。所有外界近不了身,那是专属我的宿命,我能做的,只是念碎这世界的无味。
 
    那么多人,从四面八方穿过这个十字路口,披着黝黑的皮肤,挂着卷曲的头发,戴着奇异的首饰,怀着他们伟大的美国梦。他们眼中,这里的一切似乎都与众不同,发动机的尾气,树木的汁液,风中摇曳的交通灯,是的,这是梦境,一触即碎的梦境,但是没人动它。像怀抱初生的婴儿一般,他们激动而又谨慎地抱着这个梦,昏然入睡。我希望他们再也不要醒来。
Aug 28, 2008  21:56
北木

[小说]不散 (后记)

 
    上一次离开西安的时候,外婆和母亲送我上机场巴士。她们站在路边,一边交谈一边冲我不住地挥手,我将离开短短几个月时间,在她们看来也是很隆重的事。而我早已习惯一次次分别,习惯在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上自娱自乐打发时间,因为本质上这与固定在某处感受孤单并无区别。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候机厅里继续写小说,也就是这本[不散]。过去的几个月来,太多地方留下我打字的身影,飞机、火车、床、咖啡馆、朋友家、实验室如此等等。最寻常的情景是早晨起来,打开笔记本,倒一杯咖啡,点一支烟,慢慢将昨夜脑袋里混乱的想法梳理成章,然后试图把它们变成一行行文字。
 
    我不敢相信竟然花去将近半年时间才完成它,更加无法相信的是最终还是做到了。完成这样一件事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因为过去的两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写作的自信心已然动摇;更因为在灵魂深处,我需要某种坚持来激励自己。就像保罗-施拉德所说,“《出租汽车司机》是我在人生低谷时写的,那是一次自我疗伤。”
 
    所以这本书是坦诚的,具有真实的情感和人格。纵然很多时候坦诚意味着遭受攻击,但一个人只能写出他经历过的东西,事实的体验未必是写作的出发点,却最终成为它的终点。这也意味着,写作能将作者代入存在于想象中的情境,并且引导他走出来,像某种数值模拟的实验,不会造成损害,却得到精确的结果。我对这些文字倾注的真诚,会在未来某个时刻回馈于我。当然,这纯属个人体验,一家之言。
 
    一直有朋友问这是怎样的故事,每次我都顾左右而言他,并非保持神秘——这样的作品还不够格——而是因为它很难描述。如果非要下个定义,我只能说,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等待是天下最难的事,你必须躲避可能遇到的大部分人。他们隐蔽在你生活的大背景下,窥视你。他们是你坐在车上看到的蜂拥而上挤公车的人,他们是地铁里面无表情看报纸的人,他们是你坐在小酒馆独饮时喧哗的邻桌。他们啃噬你生活的边缘,让你感到痛苦。所以,远离他们,就能远离浮躁和虚荣。更重要的是,你必须善良坚强,内心空明,与自己相安无事,这是需要阅历和经历才能建立起来的强大心理体系。我的外婆和母亲便是这样的人,我目睹她们遭遇人生中的不幸,承受我不敢面对的痛苦,却从来不曾放弃对美好的向往。她们只是毫无怨言地付出努力,并用尽让一棵树长大的时间耐心等待,虽然对于结果谁都没有把握。她们的生活态度闪烁着纯粹的人性的光芒,并且我相信,我身上的美德——如果有的话——也全都来自于她们的言传身教。所以这部小说,我首先要送给她们。
 
    我还要在此感谢我的朋友们,你们没有在一个人颓废绝望的时候选择离开。喜欢一个内心阳光风趣幽默的人很容易,但敢于面对无休止的消极和灰色气息却不简单,谁都知道,把他一人丢下是最轻松的决定,可你们没有。你们陪他大声唱歌,陪他彻夜不眠,陪他踢球,陪他喝醉,然后第二天酒醒之后打起精神面对自己没有头绪的生活。但愿我们分享的故事里,也有你们喜欢的章节。
 
    感谢小小罗为本书作序。感谢JOJO设计封面。
 
    终于可以结束了,真好。
 
周小尔
2008年6月9日

[小说]不散 (99)

99.
 
    嘉羽躺在地上,明白一切都完了。他看到鲜红的血从身下流出,填进坑洼的柏油路面,漫延开来,表面细细的灰尘在打转。右侧身体剧烈地疼痛,仿佛有人用一把钢锯,在肉里来回推拉。他试图做起来,但根本是徒劳,他的身体已经不再受意志支配,只能颓然地瘫在路面。
 
    声音消失了,卡车司机跑过来疯狂地对他叫喊,却像一出默剧。随后他慌张地跑开了,去向不明,鞋底踩着路面,也是静寂无声的。他感到有一双无形的手在将他向下拖,死命地拖,他在挣扎,却陷落得更快。
 
    风也失去温度,吹过皮肤的时候并不觉得凉,反而痒痒的,像傻笑趴在枕边嗅他的气味。现在的我是什么味道呢,他想,烟味、香水味、汗味,必然还有点血腥味。这样出现在九月面前真是太尴尬了,我应该找个地方冲洗一下,换身干净衣服。单车也不能骑了,它横在不远处,前后轮都已经扭曲,龙头和脚蹬各在十米开外的两个方向,像断头台上的尸体。
 
    光阴一层层黯淡,身体继续下沉,但脚下的世界却明亮起来。层云之下有村庄,整齐的农舍鳞次栉比,田野里翻滚着金色麦浪,还有路边吃草的牛羊,这是哪里呢?他四顾张望。忽然间,熟悉的面孔一副一副闪现出来。原来你们也在这。
 
    他看到青梅竹马的女孩,她曾经住在隔壁,总抱着一个梳着辫子的布娃娃,央求嘉羽带她去看看什么叫做电话。可是嘉羽也没见过,只能道听途说再杜撰一些来逗她玩。他说电话长得像大葱的时候,小女孩水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没有一丝怀疑。
 
    他看到高中的同桌,那个篮球技术比个子还高的漂亮男生,他总是能在班级比赛的时候挽狂澜于即倒,上篮过人如入无人之境。他的校花女朋友永远一袭天蓝色连衣裙,含情脉脉地站在场边注视着他,你们是多么般配的一对。
 
    他看到尚平微笑着和他招手。还记得我们的球队降级那天么,你说要不我们都留校念研究生,带着球队重新打回来,可是你小子竟然先找到工作。不过你对我总是那么仗义,很多次在后门吃夜宵,要结账了发现没带钱,你接到电话二话没说就从床上爬起来送钱,连一串放凉的烤鸡翅都没捞着。
 
    嘉羽感到口渴,嘴里不知为什么特别咸。尽管不断下坠,他却始终无法降落到地面。他想没有关系再耐心等等,一切都能好起来,故事也会重演的。对,不管这块沙漠有多大他和九月都能走出来,这是一开始就说好的啊。我们还有那么多的书要一起读,那么多的电影要一起看,那么多的风景要一起走过,等着我,我就要找到你。
 
    嘉羽看到路边的柳树梢发出一叶新芽,谨小慎微地蜷缩着,包裹住柔弱的嫩绿。他终于想起了最后一次看到九月的场景,那是出国前夕的机场,天气酷热,偌大的候机厅人潮汹涌,空气中弥漫着花露水的味道。那一天,他和九月都哭了。
 
(End)

[小说]不散 (97-98)

97.

    嘉羽下午去了趟网吧给Lee发邮件,请他向导师询问重新入学的手续。他在信里说,回国之后拜师学艺武功飞涨,你可要千万小心。想到不久以后Lee去机场接他时张牙舞爪的样子,嘴角不由滑过一丝微笑。

    他登录自己荒芜已久的博客,朋友们的留言足有好几页,他们对嘉羽的突然消失感到费解,有人甚至发问他是否健在。他并不在意,反正某一天当他重新开始写作,所有谜团都会迎刃而解。首页的相册仍是他与九月的合照,两人头碰着头,甜蜜地依偎在一起,那是几年前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公园里,那时他们的脸上都残留着若隐若现的稚气。

    她现在是怎样呢,纵然绝不会如往昔般单纯,却应该还是那个她心爱的女人,别致、不落俗套。嘉羽已经等不及见到九月。

    骑着房东的自行车,他一路向东。为了避过下班的高峰拥堵,他在Wooden Creek吃了晚餐,还与认识梅纹的招待寒暄几句。沿途看到一家街边奶茶店,他停下来点了杯原味珍珠奶茶,这曾是九月的最爱。站在路边一饮而尽,身体顿时温热起来,人行道上已经没什么行人,正好趁着夜色上路。

    路灯下他的身影不断超过车轮的印迹,风呼呼作响,头发已经完全散开,像狮子的鬃毛。路越骑越宽阔,交通灯、立交桥还有一座座灯火通明的大楼,随着他有力的蹬踏被远远甩在身后。他想起上中学时和同学在回家的路上飙车,车流中闪躲自如奋力追逐,往往是所过之处引来汽车司机一片骂声。虽然过了许多年,他感觉自己骨子里仍旧年少轻狂、冲劲十足,敢于蔑视一切挑战。

    他试着慢慢松开车把,还是那样技术娴熟,车子稳稳地沿着直线飞速前进,像一架精确控制的无人驾驶飞机。他举起双臂,伸开五指,抬起头直视天空。天很灰,浩渺,冰凉的风透过手套从指缝吹过,这一刻,他是一只自由翱翔的飞鸟。围巾飘扬在身后,仿佛华丽优美的尾翼,让他猛然飞高,去搏击无边的天空。

    She was only 24/她刚满二十四
    But so much younger than the past/却比过去更年少
    We’ve laid all our troubles down/我们抛却所有的烦恼
    And now it’s us against the rest/现在只剩你和我
    Here’s the new here’s the real/这儿有陌生的真实
    Here’s the life you like to live/这儿有你想要的生活
    Now here’s the new boy taking on the world tonight/今夜这儿有个崭新的男孩准备颠覆你的世界

    耳机里Mando Diao的[New Boy]令人心神荡漾,他大声地唱出来,声音不可抑止地颤抖。加速穿过这个路口,就越过了城市边界,他离九月又近了一步。右边转弯突然出现的强光和轰鸣,仿佛在宣示这幸福时刻的到来。

98.

    十分钟后,梅纹坐在直播间里,看到屏幕上骤然闪动的路况提示,中断了音乐。

    正在建设中的E2号立交桥工地外发生一起车祸,一名行人与一辆由南朝北行驶的卡车相撞,现场情况不明,道路交通未受影响。

    轻车熟路,熟悉的同事,熟悉的房间,熟悉的工作,让人感到惬意自在,她甚至庆幸节目没有立刻改版。当她重新面对调音台和麦克风,过去的状态,夹杂着紧张感与成就感,就如同一针强心剂涌进全身的经脉。她想,灰色的生活未必都要推倒重来才有意义,沿着旧的轨迹走下去,或许出口就在不远处。

(to be continued…)

[小说]不散 (95-96)

95.
 
    天下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一定是我看花眼了。嘉羽使劲眨眨眼睛,发现面前的这个女人竟然拥有几乎和九月一样的面容,细而弯的眉毛,大眼睛,浅浅的笑,甚至颧骨上的几点雀斑都如出一辙。难道是她听说我回来,特地来看望我,为了不显得过于唐突才顺便买几本书,编一套谎话?
 
    有那么几秒钟,他沉浸在这样的幻想中,并且在心里盘算如何应对。是不是该说实话,把自己的现状和盘托出;还是假装过得很好,在礼貌大方地握手作别之前——书可以当作礼物送给她——留下她的联系方式,找机会约她出来,甚至重新开始;或者干脆装聋作哑,当作互不相识,这样或许过于决绝,但会少一些尴尬。
 
    怎么办?他握着扫描器的手开始出汗,脸上在出汗,浑身上下都在出汗。他盯着她的脸,目光像掉入前所未有的强大磁场,他需要确定这就是九月。
 
    不,她不是。她讲话的声音比九月成熟,她的耳廓——虽然被头发遮挡了一部分——不如九月的精致,她的眼角甚至生出细密的鱼尾纹,纵然在灯光下不太明显,可明确无误,她比九月年长不少。对了,她刚才不是说过已经结婚了么,该死。
 
    新的证据一条接一条浮现,披风上复杂的花纹,带有非洲土著文化风格的粗大项链,淡紫色的唇彩,如此等等,他很难想象九月会这样装扮自己。没错,不管是何等巧合,但她不是九月,她又被重新贴上陌生人的标签。
 
    对不起,书一共……?
 
    哦!嘉羽猛醒过来,连忙在显示屏上搜索数字。一共312元,折后280元。
 
    女人一边翻手袋,一边说,没想到还有打折。嘉羽在柜台里如坐针毡,他竟然如此失礼地盯着一位女士,真令人汗颜。为了缓和气氛,他只好假意拿过意大利那本书,翻得哗哗响,并且说,我也喜欢意大利。
 
    是么,具体哪个地方呢?看来钱包被埋得很深,挖掘工程十分浩大。
 
    别着急,我不走。嘉羽这句话把女人逗乐了,脸上呈现出愉悦的放松,她抬起头笑着又问,意大利哪个城市?罗马?米兰?佛罗伦萨?
 
    我想是那不勒斯吧。
 
    哦?那儿有什么?钱包终于被找到。
 
    不知道,我猜有很多酒馆吧。
 
    嘉羽接过钱、找零、将书装进塑料袋、交给柜台外的手里,女人说声谢谢,话音未落人已经走到门口。
 
    对了。嘉羽叫住她。只是个提醒,从明天开始书店就停止夜间营业了。
 
    十年后的九月皱皱眉头。真可惜,不过我很快就不在这儿了。
 
    是啊,也许我比你还快。
 
96.
 
    向老朱交了班,结清工资,他俩依依作别。老朱还没有摆脱愧疚,连说日后书店有机会扭亏为盈肯定把嘉羽找回来,也希望他平时常来串门,大家出去吃吃饭喝喝酒。嘉羽拍着他的手说一定一定。
 
    尚平还在熟睡中,周末的懒觉对他来说弥足珍贵,嘉羽不愿吵醒他,就蹲在门口和傻笑玩耍。傻笑后腿弯曲,两只雪白的前爪交叉,优雅地坐着,灰蓝色的眼睛望向嘉羽,眉宇间充满迷茫。你也感到孤单么?他抚摸着它的脑袋,傻笑呆呆地眯起眼,喉咙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等我回来就给你找个伴,你们同吃同住,相抱相咬相追逐,那才叫真正的童年。等你们长大了变得比人还孤独,再分开也不迟。你会喜欢什么颜色的伙伴。
 
    嘉羽说要去见九月的时候,尚平的脸上并没有太多惊讶,他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还真让你找到了。准备去多久?
 
    很快,离得这么近,我骑单车来回,也许两天就够了。
 
    不怕冷啊,外面的风跟刀子似的,还是坐车去吧。
 
    不。嘉羽望了一眼窗外。我讨厌人多的地方,前几天在火车上我都快窒息了,骑车多自由,听听音乐看看风景,一眨眼就到了。大不了穿厚点,不用担心我。
 
    那好,路上小心,有事给我打电话。尚平说完就去拿刷牙缸,走了两步又停下说,你怎么还像以前一样疯狂,好像从来就没长大。
 
    疯狂?看来你的确长大了,从前你都直接用变态这个词的。嘉羽扬了扬下巴,装出一副挑衅的神情。
 
    好吧,你这个变态。尚平无可奈何地笑起来。不过说真的,等你回来后必须好好恢复身体。难受时就睡,睡不着就玩累了再睡。千万别靠酒精、尼古丁,这些玩意只能折磨你。它们没良心,你高兴时来凑热闹,难受时就来变本加厉地折腾你。
 
    这天上午,嘉羽在家里给梅纹写了封信,他觉得有些东西还是诉诸文字好一些。
 
梅纹:
 
    我今天就动身去找九月了,谢谢你告诉我地址,虽然我明白这或许不是你想要的结局。关于这一点,我很抱歉,而我终究是个不会说再见的人,我宁愿选择悄然淡出也不愿经历轰轰烈烈的告别,那是太剧烈的事情。临别的话我只能写在这儿,托尚平交给你。我喜欢用铅笔写信,是因为任何说出来的话,都会在未来某个时刻如浮云般被抹去,就像你经历过的事,或早或晚都会被遗忘,没有必要太过计较。
 
    这些天来,我始终在想,究竟是什么伤害了我们,使我们失去爱的能力,是某个人还是某些事。然而那都不是问题的答案,我想我们只是被回忆的障眼法欺骗了。
 
    回忆的确会背叛我们,当我们以极其主观的视角审视这个世界,观察身边的人,所得到的映像本身就是虚假的,它掺杂了太多理想化的成分,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回首往事,我们会质疑当初的经历,它们并未如设想中那样发展,有的甚至走向另一个极端。于是我们消沉、愤怒、怨天尤人,慨叹世界变化之快。而事实是,没有人做出过伤害我们的事,刺痛我们的,只是回忆的虚无。
 
    或许我们要的并不多,稳定的爱情而已,但当你意识到感情本身脆弱的根基时,你就应该知道,是自己将它假想得过于美好。在玉碎和瓦全之间,我们冲动地选择了前者,仿佛妥协和将就会使它褪色。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即使洪水漫过、野火烧过的土地依然能够长出绿色孕育生命,此时需要的是耐心和勇气,而非退缩和逃避。
 
    我始终不敢面对九月,是因为失败已经彻底摧残了我的自信,使我小心翼翼躲进自己的世界,据守爱和温暖,吝啬地不与别人分享。与其说太爱她,不如说我更爱自己。这些天里,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壮丽、爱情的平凡、坚持的力量,我以为这一切都在将我逐渐拉出泥沼。而当我偶遇十年后的九月时,我却发现内心依然涌动着异样的感觉。她在我的心里,还是最初的那块迦南地。
 
    所以我无法原谅自己的逃避,我想勇敢一次,不是偏执也不是赌博,既然明白了内心的需索,那么为之勇敢,便是件简单而美好的事。这个世界总有那么多的未知,就像你置身一个陌生的山谷。有些花没有开放,你要明白它不属于你。有些花开了,可是它们依然不属于你。在此之后,即使只能远远地守望她,也不是世界末日——所谓安全感和幸福感,都是别人不能给的,唯独自己,能令自己安宁。
 
    感谢你陪我度过的这个冬天。
 
    落款之前,他犹豫片刻,还是加上了后会有期四个字。
 
(to be continued…)

[小说]不散 (93-94)

93.
 
    他们在清晨刺骨的寒风中下车,在这更加靠北的地方,风也更加肆虐,仿佛带着扼杀一切生命的愤怒,从身后席卷而来,嘉羽甚至觉得脚下裂开的水泥站台也早已是它的战利品。
 
    从两层楼的车站里向外看,到处都有大兴土木的痕迹,搅拌车、脚手架、推土机,但却丝毫没有热火朝天的气氛,因为所有人迹都无力地点缀在宏大的背景之上,那是一片新雪覆盖的无边莽原。除了上面散布的黑点——那是玩具般渺小的车辆——它几乎是嘉羽平生见过最为纯洁的东西,似乎极端的寒冷已经将杂质统统凝结,再用风吹散。
 
    他们按照事先交待的路线找到汽车站,在省级公路上颠簸了三个多小时,又走过一段坑洼不平的土路才到达位于山脚下的小村庄。老人生前居住在村子中央的最为气派的三进大院内,院门前有一方不小的椭圆形池塘,只不过现在与万物一同凋敝了。尚平将嘉羽介绍给他所认识的少数几个亲戚,随后在正房为逝者上香拜祭,嘉羽看到遗像中的老人戴着丝边眼镜,目光和蔼,神情怡然,果然气度非凡。
 
    他们由尚平的远房堂兄领着到厢房安顿,这才知道丧礼早已于前日办毕,老人交待过仪式从简,只要直系亲属在场便可。但安排前来吊唁的亲友错开抵达日期,以便照顾周到,也使他能够分别与客人相处,弥补生前无法一一分享的美好时光。
 
    晚饭过后,堂兄请他们去后院一同烤火聊天,木柴哔哔剥剥,火星点点上升,三人的脸被映得通红。由于是初识,话题总在堂兄与嘉羽之间辗转,无非是工作学业国内国外,嘉羽谨小慎微地处处设防,能简则简,能略则略,尽量让尚平替他解围,或者干脆将焦点转移到别处。
 
    嘉羽问道:老人以前在外面做官,后来怎么住在这里?
 
    退休以后就回来了,堂兄答道,祖父说少小离家,落叶总要归根,在外漂泊那么久,世界是什么样早就见识过,不管是哪里的水土,都没有家乡的养人。其实家里人非常担心他的身体,虽然乡下自然环境好,可是城里的医疗条件却没法比,如果心脏病突发,基本就没救了。但是祖父非常固执,一心要回归故里,我们拗不过,也就随了他的心愿。
 
    嘉羽感觉血液活络起来,尤其是膝头和手肘,比在厢房里呆着舒适多了。他点点头表示赞同堂兄的话,接着说,我想他们这辈人经历复杂,恐怕骨子里还是有很深的
传统烙印,客死他乡是无法被接受的。
 
    他是个传统又不守旧的人,堂兄说,你知道的,他解放前曾经在国民政府当差,那时的国统区尽是一派纸醉金迷的奢华景象。负责和外国人打交道的他,时常出入高档场所,自然学来一派地道的西洋生活习惯,比如每晚睡前的红酒。他终生再也没有更改过这个习惯,即使是在后来那些人人自危的政治年代,他依然冒着极大的风险,通过各种渠道秘密从欧洲购买红酒。
 
    他的病转为不治之后,家人问他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说来有些残酷,可这是我们最后能为他做的事了。祖父说,他喝了一辈子红酒,也梦想了一辈子能够像法国的葡萄酒种植园主人一样,亲自踩踩葡萄,感受生产葡萄酒最有趣的工序。
 
    这根本没可能啊,尚平摊开手,这儿又不是葡萄的产地,谈何容易。
 
    是啊,是很难。可那是祖父的遗愿,我们不能袖手让他怀着这个遗憾离开人世。于是我们全体出动,进城跑遍所有的超市和水果摊,买光所有能见到的葡萄。当然你们也知道,现在根本不是葡萄上市的季节,所以即使如此,我们也只是勉强装满了家里的大木桶。
 
    然后我们扶他下床,站上凳子,架起他的身体——已经没有多少重量——让双脚一左一右地踏进去。堂兄说到这儿突然停下,看着尚平的脸,又转向嘉羽,郑重地说道,如果你们看到他的脸,就会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幸福。
 
    他自始至终一言不发,他只是轻轻地踩着葡萄,虽然他的双脚根本没有力量,更多的是我们举着他的身体在桶中上下。可是他消瘦的脸上却悄悄泛起了一抹红晕,像清水中的一滴红墨水,慢慢绽开。他轻轻地笑了,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他坚强地忍住疼痛而抿起的嘴唇,纵然他知道脚下这些混杂的葡萄根本不可能酿造出好酒,真正的酿酒工也不会如此工作,然而当他看到无色的汁液从葡萄皮里渗出,他还是那样满足的笑了。
 
    祖父的体力已经无法足够支持他,大滴的汗珠从额头落下,双臂也开始颤抖,我们只好将他扶回床上。他躺在那里,脸上的红晕还没有褪去,我替他擦拭,他拉住我的手,带着起伏不平地喘息声说,踩葡萄的那一刻,他的面前展开一条波澜壮阔的河流,那便是他的人生。这条河奔腾万里,如今即将汇入大海,河面平静而安详,没有惊涛拍岸,也没有洪流翻滚,沿途裹挟的泥沙也已经沉淀殆尽。曾经遭受的坎坷和挫折,在这个时刻看来都不再重要,一切都只是美好。
 
    堂兄抹了抹眼角说,一个星期后,祖父就去世了。那天家人全都失声痛哭,我却没有,我总在想,如果我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也能这样不留遗憾,该有多好。
 
94.
 
    回城的第二天,老朱告诉嘉羽,夜间书店已经无以为继,不得不关闭了。他说这话的时候不安地抚摸着隆起的肚腩,满脸无奈,似乎是头一次炒别人鱿鱼。他说可以再撑几天,确保嘉羽能找到下一份工作。嘉羽倒不在意,还反过来安慰老朱,提出几条刺激销量的意见,首当其冲便是扩大畅销书的种类的数量,尤其是花里胡哨的青春读物。
 
    品位是一回事,可生意归生意嘛,这年头什么人的钱最好赚?年轻人。他笑着耸耸肩。不过他接受了建议,继续待在店里打发几天时光。
 
    每到万籁俱寂的夜里,重新审视周围的事物时,他发现,自己一直与这个城市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即使数年前第一次来到这里,拖着行李站在人行天桥上,注视着叹为观止的堵车景象,想到未来的时光会被锁在这里,内心涌动着的也只是离家的自由。现在绕了地球一圈站在原地,依然没有任何归属感,始终做出再次离开的姿态。
 
    一切都是老样子,也许终不能落尽繁华,也许终不会退去铅华,只是浮华下面已不再是童话。
 
    他照例去7-Eleven买烟和寿司,照例遇到黑衣警察和收银小姐。有天从店里出来,警察忽然开口打招呼,他停下脚步左顾右盼发现周围没人,才轻轻应了一声。
 
    兄弟有火么?
 
    看来对方不是查暂住证的,这让他稍稍宽心。他掏出火机帮警察点上烟,对方拍拍他的手背以示感谢,嘉羽自己也拿出一支。
 
    真够冷的,好多年冬天没有下这么多雪了。警察用脚尖磨着砖块上光溜发黑的冰层。
 
    是啊,这么晚了还执勤,难为你们了。
 
    我不用执勤,那是巡警干的事,我在这等老婆。警察弹了弹烟灰。她们单位三班倒,公车时间又没准,你看这条路这么黑,人影都没有,我放心不下。
 
    哦。嘉羽把原本对他工作敬业的赞誉之词咽回去,一时想不出说什么,憋了半天只好说,可能夏天会好受些,现在实在太冷了。
 
    这时他看到书店门口有人朝里张望,于是赶紧和警察道别朝书店快步走去,难得有顾客上门,错过就可惜了。他走得太快,在门口差点滑了了一跤。那个女人向他微微一笑,说别着急,我不走。
 
    打开电脑的时间里,嘉羽从身后打量书架前的女人。除了棕色的披肩,她的短靴、牛仔裤、高领毛衣和手提袋都是黑色,从下至上恰好和一头的乌发相得益彰。她一定是开车来的,这样的装束出门非冻死不可,
 
    她来到柜台,捧着几本[Lonely Planet]系列的旅行指南,嘉羽看到意大利、希腊、法国和西班牙。嘉羽一边扫描条形码,一边问,要去欧洲旅游?
 
    我丈夫被派到法国工作,我顺便去玩玩。那女人口齿清晰,一字一顿,仿佛正在被面试官提问。
 
    那可真不错。他草草应付着。这些书一共是……。抬起头,他们目光交错的一瞬间,嘉羽的心里响过一声惊雷,他愣在原地。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