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克莱尔,我忘记告诉你我不吃鸡蛋。”
“没关系,我吃。”她说。
我只好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坐进阳台的躺椅上。晴空万里,大地洋溢着光彩,气温也略有上升,白色的水鸟整整齐齐在加油站的屋顶落成一排。往东北方向望去,可以看到某个湖湾的一部分,湖面水波不兴。
她吃完自己那份鸡蛋,又吃完我的,洗了碗盘,才开始梳妆打扮。她穿了一条崭新的花裙子,白色的披肩,红色的高跟鞋。她把头发一会盘起来,一会放下来,别上发卡。随后又在脸上花了至少半个小时。我端着咖啡,靠在洗手间的门上,从镜子里看着她。
“你弄得我很不自在,”她说,“别那么盯着我。”
我重新坐回客厅,电视里在播放法语节目,两个穿西装的男人面对面坐着,看样子是采访。其中一个叽黎咕噜讲了很长一串话,然后两人齐声笑了起来。
“这还没到加拿大,竟然会有法语台。听起来真恶心,像在清嗓子。你能听得懂么,克莱尔?”我大声抱怨到。
“别换台。我喜欢法语,多么动听。你是不会理解的。”她同样大声回应道。
我看了眼手表,已经十点了。于是又踱到洗手间门口,对她说:“亲爱的,我想我们得快点,不然就赶不上啤酒节了。你知道的,这种活动总是虎头蛇尾,这会肯定有些人已经开始收摊了。”
她扭过头,眼神充满讶异。“我以为我们会先去灯塔。”她说。
我承认我将灯塔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因而语气多少显得准备不足。“灯塔,哦,是的,灯塔。”我说,“我们会去那里,我答应过你的,不是么?”
“可你刚才说要去啤酒节。”她有转过去,继续收拾头发。
“我是说先去,等活动结束了我们再去不迟。它又不会消失,它只是个灯塔,亲爱的。”我说。
“等你喝得醉熏熏么?我才不要。”
“那我们就少喝点,我保证,但我们得先去,今天可是啤酒节的最后一天了。”我继续讨价还价。
“加里,这不关最后一天什么事,你不明白么?”
“那么你告诉我,”我说,“我洗耳恭听,这关什么事?”
“这说明了你根本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你心里只装着你自己。你对我尚且如此,对别人怎样就不难想象了。”她说。
我气不打一处来:“那你就是在指责我自私了?我可不接受,除非你能证明给我看。”
“那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克莱尔冷笑一声,眼神里闪过一丝嘲讽,“看看我的裙子,我为什么不得不买一条新的?因为以前的都被你烫坏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抽烟的时候要注意身边的人,可你从来不改。还有,”她顿了一下,“你几乎从不跟我一起吃午饭,理由永远是忙,要等计算结果。可事实呢,你可以呆在实验室里,足足盯着电脑屏幕半个小时,看一排一排的数字滚屏,也不愿意花一点时间陪我吃块三明治。”
我刚准备打断她,她又抢着说下去。
“就拿昨晚来说吧。这是我们头一次单独出来,没有家人,没有恼人的朋友,我们至少应该好好利用这个机会。结果你除了打哈欠就是支支吾吾,连句像样的话也懒得说,最起码,看在我失眠的份儿上,你也该安慰安慰我。但是你的脑子里,没有疼惜,没有怜爱,只有你那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够了!”我终于忍无可忍。“你也好意思说无关紧要?让我来告诉你,最无关紧要的就是你的灯塔。什么孤独的身影,什么等待的姿态,都是你们这些学艺术的臆造出来,欺骗自己的。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就是你其他那些偏执的想法,你乐此不疲地要求我在一分一毫的细节上证明你的举足轻重,你必须在任何时候都比我的课题重要,比我的睡眠重要,即使我开了一天的车也是如此。让我来告诉你这是为什么?因为你成事不足,而老天又没有给你一个哪怕丝毫称得上艰辛的生活。你那滥情的修饰,绵软的情调,虚假的悲悯,没有一样是你自己的。你对这些一知半解,却把它们穿在身上,戴在身上,供养起来,目的就是为了显示你有多么的与众不同。”
克莱尔背对着我,但我能轻易从镜子里看到她脸颊上挂着泪珠。我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弥补。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就回到客厅,重新坐进沙发里。说法语的人还在笑。在这个过程中,克莱尔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我听到她回到卧室,收拾自己的行李。我当然不清楚她真的要离开,还是为了向我示威。我倾向于后者。于是我按兵不动,我猜过上半小时,一切就会烟消云散。
这种大意使得我在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房门走出去时纹丝未动,等我回过神来,门已经关上了。我走过去,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到行李箱轱辘的声音。我应该开门出去,挽留她,我对我自己说。但那一刻,某种古怪的,愚蠢的自尊心将我牢牢罩住,使我动弹不得。我就站在原地,听汽车发动,驶出院子,越走越远。
我又倒了杯咖啡,它仍滚烫着,我在冰箱里找了两块冰放进去。我感到我的手在颤抖。我盯着左手看了一会,又抬起右手。我回到沙发上,关了电视,把腿搭在茶几上。讽刺的是,终于自由了,我却想不起任何有关啤酒节的事,好像这个念头从来没有出现在脑海似的。过了一会,我竟然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是午后,我意识到既然此地不宜久留,不如早点回去。我跨出房门,走进五月的阳光里,从房间到接待处只有几步之遥,我却背着旅行包走了很久。我猜那个时候的我,和坐在囚车里押赴断头台的玛丽王后一样感触良多。
我曾经去找过克莱尔,我是说,我在她父母家外面徘徊过,但从未见到她。过了一段时间,我听说她找到工作,搬去了亚特兰大,便明白她是彻底伤透了心,不愿再见我了。在这种情形下,你没法指望我去敲她父母的门,向他们索要她的联系方式。
当然,如你所知,我去了国家实验室工作,在附近买了房子,安顿下来。几年后,我还半工半读地拿到了博士学位。我谈过两个女朋友,都不成功。第一个是小学老师,整天唠里唠叨,让人不胜其烦。第二个是电脑销售代表——我认为她充其量只能称为电话接线员——恰恰相反,可能因为工作时口舌费尽,她回到家宁愿一言不发。
事情在去年圣诞节起了变化。克莱尔竟然通过facebook找到了我——那个账户是我在读博士期间被同学逼着申请的。年轻人的把戏——她给我写了封信。我喜出望外,又忐忑不安,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还有可能再与她取得联系。
现在,大卫,如果你不介意,我想给你看看这封信。我必须给别人说说这件事,你明白么,我希望你好好读。同时,我还需要一杯“伐木工”。
科学家先生,
还记得我曾经这么称呼你么?是的,我是克莱尔。
我也没有料到自己会通过这种方式找到你。尽管詹姆斯——我的大儿子——告诉我,在facebook上会有很多同名同姓的人,但是,我一看到照片就知道那是你,加里。天哪,你还是那么年轻,年轻得让人嫉妒。
我希望你能看到这封信,因为詹姆斯说你上次登录已经是几个月以前了。科学技术真是神奇,在咱们那个时候,会想到未来的情形是如此奇妙么?也许你能,这都要归功于你们这些科学家。我也希望你能回信。如果说过去发生的事仍然使你介怀,而不愿面对的话,也没有关系,把它写出来至少让我好受一点。我在心里已经写过无数次。
那天我坐在堂妹的车里,在旅馆的停车场上,我的眼泪根本止不住。你知道我们为了这次旅行计划了多久。为了它,我们把在图书馆打工得来的钱都凑在一起,还节衣缩食了两个月。可它最后却毁在了啤酒节——或者灯塔——这种不足挂齿的小事上。我发动了引擎,几次换档,又换回来,我不甘心就这么离开。我想,只要你下楼来,敲敲车窗,给我一个微笑,我就会留下来。天哪,我多么期盼那次旅行。
但是你没有,你保持着你那份高贵的骄傲。我得说,最终促使我离开的,也正是那份骄傲。我们的爱情就是这冥顽不化的骄傲的牺牲品。
回到家之后不久,我就找到了工作,去了亚特兰大。离开的那个下午,我一次次地跑到家门口,望着路的尽头,希望你从某个角落出现。即使在那边,我也时常打电话给父母,询问有关你的消息。但什么都没有,除了你工作的地方,我对你一无所知。
后来我不愿再等,就结婚了。他是个会计师,人也说得过去。婚后我们搬到了奥古斯塔[1],很快就有了詹姆斯,过了两年,又添了个女儿。你猜我给她起了什么名字?艾玛。还记得么,我们当时都喜欢这个名字,甚至计划让我们的女儿叫艾玛。想起来竟然是十年前的事儿了。
在奥古斯塔,我们时常开车去海边,孩子们喜欢大海,我则一遍遍地去看灯塔。海边的灯塔比湖岸上的更气派,夜幕降临的时候你可以看到一束强光在海面横扫而过。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你,想起我们没有去过的那座灯塔。这么说不代表对我的前夫有任何不忠,我只是不由自主地想你,我们毕竟在一起那么久。
当然,后来我们离婚了,为了一些事情——比值得我们争吵更大一些的事情——现在我带着詹姆斯,艾玛跟着她父亲。两年来,我们争取每周都聚在一起,你知道的,孩子们需要一个相对正常的家庭。
在经历了这些之后,我越来越觉得当初那件事的可笑。它没有否定你在我心里的位置,我依然是一想起你就喜欢。我喜欢你抱着双臂认真思考,我喜欢你把眼镜推上鼻梁,我还喜欢你偶尔笑起来。你就是那么个严肃的人,不苟言笑,做事兢兢业业。那时我总是略带嫉妒地觉得,好像我属于你,整个世界属于你,而你只属于你的笔和笔记本。
然而,那件事的荒唐之处在于,与它所涉及的微不足道的事情相比,它本身更加微不足道。我们只是年轻,太不懂事。这倒与我很久以前就隐隐预感的情况一致,那便是,与其我们在那个时候便生活在一起,还不如等我们都老了,彼此眼中只剩下对方的好。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当你老了,我会更爱你。
詹姆斯告诉我你的状态仍是未婚——我设法让他相信你是我失散多年的老朋友,现在的孩子啊——但这并不是我写信的动力。我只是在想,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哪怕只是坐下来,看一眼对方,也好。
如果出于某些原因,你不愿或者不方便回信的话,请不要担心,至少替十年前的自己接受一位老朋友的祝福。我相信万能的时间,早已像湖水宽容沙石泥草一样,宽容了一切,弥补了一切。那么,就让时间也为我们往日的爱情祈祷。
爱你的,
克莱尔
我送伯顿先生回去的时候,已经比餐馆预定打烊的时间晚了两个小时。我让母亲和大伙先走,关灯和锁门的事情都交给我。伯顿先生的酒量比我预想的要差,他不要我搀扶,宁肯在路上东倒西歪地前进。他提起了那个什么曼方程,天知道是什么,反正我不懂,也不重要。
我问了他一个问题——如果不算太失礼的话——关于他的打算,他答非所问地提起了克莱尔小姐的手,他说他想握住它,“它总是很凉,指甲光洁,修剪得十分整齐。”
他也问了我一个问题,关于如何去灯塔。我告诉他,沿着湖边唯一的公路,一直向北,走到尽头就是了。我还告诉他,那座灯塔已经废弃,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北纬45度线恰好从那里穿过。他张了张嘴,看上去还想要说些什么,但终究闭上了。
度假村后花园里的自动喷灌系统在凌晨两点半准时开始工作,我站在在黑暗中,想象草地被一层细密的水雾所笼罩。空气又湿又冷。过了许久,周围的景象渐渐显露出来。我一点点地看过去,最后把目光停留在对面山顶发射塔尖上闪烁的红灯。我确信我听到了很远的地方,湖水拍岸的声音。
整个天堂镇都沉浸在漫长的一天结束后的麻痹状态中。人们都在平静无波的日常事物里载沉载浮,晃晃悠悠。在这条街上的两块旅店灯箱广告仿佛就是一切变化的尽头。这里从来不会发生任何关系重大的事情。没有紧张,也没有目的。
关于乔伊斯,我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是结识了贝弗利山上的富人朋友,还是在环球影城里闲逛。当然更有可能什么也不是,因为关于洛杉矶,我只知道这么多。
我把手指靠近鼻子,食指上仍然若隐若现地散发着烟草味。我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把它丢进了垃圾桶。
我再也没有见过加里·伯顿,那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也没有见到克莱尔小姐。琳达说她也没有。在我们必须强行办理退房手续之前,顶楼的那个房间早就空无一人。以至于我时常怀疑,这个人,以及他的故事的真实存在。但登记系统里明明写着他的名字。
既然如此,我将这个故事告诉了你们。
2010年7月11日
初稿 于 朱雀东坊
[1]美国乔治亚州的城市,毗邻大西洋。
(the end)